政策文件

关于开展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

时间:2014/09/23 00:00:00浏览:

湘教通[2014]213号

各高职学院,有关成人高校:

    为进一步促进各高职院校加强教学过程管理,抓好毕业设计教学环节,提高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经研究,决定开展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抽查对象

    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成人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三年制和五年制毕业年级在籍学生(含学籍状态标注为“注册学籍”、 “暂缓注册”、“保留学籍”三种情况)的毕业设计作品均在抽查范围之内,同时检查各高职院校有关毕业设计的制度建设与实施情况。毕业设计指为培养学生专业综合能力,在毕业学年实施的实践性教学环节。毕业设计成果包括产品设计、工艺设计、方案设计等呈现形式。

二、抽查范围

    2014年,在国家示范性(骨干)高职院校中进行抽查试点,2015年开始将所有高职院校纳入抽查。

三、抽查依据

    在考虑行业企业人才质量需求总体要求的基础上,毕业设计抽查主要依据各高职院校制定的毕业设计有关文件、标准、方案等要求,对学校毕业设计的制度建设、组织实施情况以及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进行评价。

四、抽查内容

    1、学校毕业设计工作。主要评价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的工作机制、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等方面,重点评价相关制度及工作实施的科学性、规范性、有效性和可行性。

    2、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主要包括产品设计类、工艺设计类、方案设计类等成果呈现形式。重点评价学生毕业设计选题的专业性、实践性与工作量;学生毕业设计实施技术路线的可行性、设计过程的完整性与设计依据的可靠性;学生毕业设计技术文件的规范性、技术方案的科学性与技术设计的创新性等。

五、抽查方式

    1、学校在世界大学城本校机构平台上建立“毕业设计”专题空间,设立“毕业设计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两个一级栏目,其中,“毕业设计工作”栏目上传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的文件及过程资料;“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栏目中,分年级、分专业、分班级建立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列表(按学生专业、姓名、选题列表),链接到学生空间“毕业设计”栏目。学生应当在个人空间中建立“毕业设计”一级栏目,展示毕业设计过程资料(如设计任务书、开题报告、毕业设计评阅表、答辩记录、成绩评定表等)和毕业设计成果。

    2、我厅将各校“毕业设计”专题空间地址链接到“职教新干线”的“湖南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专题空间,建立全省高职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分校列表。

    3、专家通过“职教新干线”的专题空间,在查看学校有关毕业设计的相关资料基础上,分专业随机抽取毕业年级5 % 左右的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进行评价。

六、抽查时间

    抽查时间为每年7月份。学校应在6月30日以前完成学校“毕业设计”专题空间的相关资料上传和链接工作,并要求学生完成个人空间“毕业设计”栏目的所有资料上传。

七、抽查结果及运用

    毕业设计抽查分别对学校毕业设计工作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两项进行评价,具体评价指标见附件。结果产生的具体办法另行制定。学校未按时按要求提交有关毕业设计资料的,均按“不合格”计。

八、有关要求

    1、充分认识毕业设计环节的重要作用。毕业设计是高职院校重要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学生综合应用所学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专业实际问题的关键训练项目,是培养学生职业素养、专业能力、学习能力、创新意识和实践用风等的有效手段。各学校应充分认识毕业设计在人才培养中的重要作用,将毕业设计作为重要教学环节来抓,在教学安排、组织实施和考核评价中切实予以落实。

    2、加强对毕业设计的组织管理。学校应建立完善毕业设计相关制度和标准,加强对学生毕业设计选题及实施过程的指导。毕业设计选题要来源于工作实际,强化选题的真实性、专业性和综合性;要明确专业教师对学生毕业设计指导的责任,严格毕业设计考核,确保毕业设计质量。

    3、认真做好毕业设计抽查相关工作。各学校要加强对毕业设计相关制度文件、工作方案、学生设计成果等的日常管理,及时归类存档相关资料。

附件:     1、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评价标准                                   2、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成果评价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