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8/04/12 09:07:18浏览:

各相关处室、二级学院: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5218号)和《关于开展2018年度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的通知》(湘教通〔2018132号),为做好我院2018届毕业生毕业设计工作,提高毕业设计工作水平和毕业设计成果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毕业设计工作对象

我院2018届毕业生(包含普通全日制三年制和五年制毕业年级在籍学生,五年制毕业生不参加毕业设计抽查)。往届毕业生由本人申请,经教务处批准后,可以参加本年度的毕业设计,毕业设计合格并达到毕业要求,方准予毕业。

二、  毕业设计工作领导

1.高度重视毕业设计工作。各二级学院要成立毕业设计工作小组,统筹、组织和协调毕业设计工作。

2.强化毕业设计工作常规管理。各二级学院要按照学院毕业设计工作管理规定的要求,做好指导教师选聘、毕业设计选题、实施与监督、答辩与考核等方面的工作;建立毕业设计工作问责机制,加强对毕业设计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3.建立毕业设计工作校企联动机制。各二级学院要积极引进企业专家兼任毕业设计指导教师,逐步推行毕业设计校内指导教师+企业指导教师双导师制。鼓励指导教师和学生参与企业产品开发和技术攻关,将企业的真实项目作为毕业设计任务。

三、毕业设计工作要求

1.统筹安排毕业设计课程。按照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毕业设计作为必修课程,包括下达任务、指导选题、组织实施、答辩与成绩评定等环节,原则上应集中安排,教学时长根据各专业的特点合理确定。

2.科学确定毕业设计任务。毕业设计选题应符合本专业培养目标,设计任务体现尽量贴近生产、生活实际或来源于现场实际项目,能体现学生进行需求分析、信息检索、方案设计、资源利用、作品(产品)制作、成本核算等能力和安全环保、创新协作等意识的培养要求。设计任务应具有一定的综合性,难易程度适当。各二级学院应建立毕业设计选题动态调整机制,每年更新30%左右的选题,每4年要全部更新一次。同一选题每年最多不能超过3名学生同时使用,学生原则上独立完成设计任务。毕业设计任务书须明确具体目的、任务及要求、进程和成果表现形式等。

3.合理配备指导教师队伍。要配备数量足够、结构合理的指导教师队伍,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每位教师指导学生数原则上10人左右,最多不超过15人。第一次指导毕业设计的教师应配备有经验的教师协同指导。

4.完整组织毕业设计教学。教师根据下达的任务,全程指导学生选题、制定并实施毕业设计计划、资料整理。学生按照审定的实施计划开展毕业设计,形成毕业设计成果。学生完成毕业设计任务后,各二级学院负责组织答辩,完成成绩评定与资料提交工作。

5.明确毕业设计成果要求。学生毕业设计成果应表现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方案等形式。其中,表现形式为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的,须另附说明(内容包括毕业设计思路、毕业设计成果形成的过程及特点等)。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不得以论文、实习总结、实习报告等形式替代。

6.严格考核毕业设计任务书和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设计成绩评定以学生完成任务的过程和成果为依据,过程评价主要考核毕业设计任务书的专业性、实践性、可行性和工作量及学生是否完整地执行毕业设计实施计划,成果评价主要考核其科学性、规范性、完整性和实用性,答辩评价主要考核学生对设计任务的整体把握能力和回答问题的准确性。

7.按时提交相关资料。各二级学院要认真检查学生世界大学城空间毕业设计资料,做到准确无误,并按时将本学院的毕业设计工作资料和毕业设计成果链接表提交教务处(见附件3)。毕业设计展示网址须直接对应学生毕业设计展示网页,展示网页应设置毕业设计任务书学生毕业设计成果两个条目。物化产品、软件、文化艺术作品等形式的成果,须同时将说明一并上传至学生毕业设计成果条目,点击条目须直接显示相应内容。

四、毕业设计时间安排

1.毕业设计工作准备阶段,2018420前完成。主要工作:召开动员会、毕业设计选题与学生分组、指导老师安排、明确学生世界大学城空间等。

2.毕业设计组织实施阶段,2018520前完成。主要工作:开题、资料收集与整理、完成初稿、教师集中指导、中期检查、修改完善毕业设计等。

3.毕业设计答辩考核阶段,2018610前完成。主要工作:指导教师和评审教师阅稿,形成毕业设计定稿,组织答辩,评定成绩。

4.毕业设计资料整理上传阶段,2018620前完成。主要工作:指导并检查学生资料上传情况,各二级学院提交毕业设计工作与毕业设计成果资料,学院提交毕业设计工作与毕业设计成果,毕业设计工作考核等。

5.学院毕业设计抽查阶段,201871前完成。主要工作:教务处根据省教育厅2018年毕业设计抽查要求及评价指标(附件1)对各二级学院毕业生毕业设计进行抽查,并将抽查结果进行通报。

6.省教育厅抽查阶段。省厅抽查时间为8月上中旬。抽查方式以专家网络评阅方式为主查看相关资料,评价毕业设计任务和学生毕业设计成果。

五、其它要求

1.各二级学院应高度重视学生毕业设计抽查工作,认真组织,精心准备,并对毕业生设计成果的真实性负责。

2.毕业设计成果严禁剽窃或抄袭,学生按小组开展毕业设计的,其任务书和毕业设计成果应体现不同的工作任务和特点,不可全部雷同。

3.各二级学院负责不纳入毕业生设计抽查范围学生信息及材料的收集工作,并于710前将拟申请调整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名单汇总表(附件2)报送教务处,免抽查学生的条件按照湘教通〔2018132号相关要求执行。

4.毕业设计抽查结果运用与各二级学院的教学工作考核挂钩,奖励办法按照《学院教育教学竞赛管理办法(试行)》(湘安职院教〔20186号)文件执行。

 

附件:1.高等职业院校学生毕业设计抽查评价指标。

2.拟申请调整毕业设计抽查学生名单汇总表

3.学生毕业设计展示网址列表

2018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