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陈述答辩考核环节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7/01/11 00:00:00浏览:

各相关处室、系部:

根据《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考核工作的通知》(湘安职院通〔2016〕92号)精神,为切实做好2016年度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陈述答辩考核阶段的工作,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地点

2017年1月12日。具体安排如下:

上午9:00—10:30教研室主任考核(8人);11:00—12:00,专业带头人考核(5人);

下午13:30—17:00,专业带头人考核(17人)。

陈述答辩地点:图书馆606会议室

二、考核对象

依据湘安职院教〔2015〕28号通知文件确定的专业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

三、考核组织机构

1.考核工作组

组  长:周劲松

成  员:陈黎明蒋德喜 杨廷俊 尹孝玲 彭元辉 黄晓岚

2.考核专家组

考核专家组由五名校外专家组成。

四、考核内容

依据湘安职院通〔2016〕92号文件确定的陈述答辩考核内容。

五、考核方式与程序

1.考核方式

网上评阅与现场汇报、质询答辩相结合的方式。

2.考核程序

①汇报环节(时间不超过5分钟)

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就专业(教研室)现状、问题和下年度规划进行汇报。

②提问与答辩环节(答辩时间控制在5分钟以内)

专家组对专业带头人专业发展方向把握能力、专业建设思路、专业研究能力进行陈述答辩考核评价,对教研室课程建设及教研室管理的把握能力、教研室建设思路、教学研究能力进行陈述答辩考核评价。

③现场评分

专家组给出评分,工作人员当场统计汇总并公布分数。

六、工作要求

1.全体考核对象务必按时参加,不得提前离场。

2.不参加陈述答辩考核者,该部分考核成绩评为零分。

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