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重申课程考试资格的通知

时间:2016/10/18 00:00:00浏览:

各系(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学院“两个规范”专项整治活动,严格执行课堂教学考勤制度,现将《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学生学业成绩考核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关于学生课程考试资格审查要求重申如下: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考试资格,不得参加考试:

1.学生一学期缺课(含请假)时间累积超过该课程教学时数三分之一者;

2.考试(考查)前未完成作业量达三分之一者,或实验实训课缺做实验实训达三分之一者。

二、取消考试资格者,不能参加期初的补考,课程考核成绩定为不及格。

请系部对以上规定进行广泛宣传并督促教师、学生遵照执行。

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