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2016级三年制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的通知

时间:2016/12/07 00:00:00浏览:

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贯彻“因材施教”的教育原则,在保证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教学资源配置均衡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和发展学生个性,考虑学生的就业需求,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第21号令)及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等职业院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若干意见》(湘教发〔2013〕17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关于印发《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湘安职院教〔2016〕110号)中有关学生转专业的具体要求,现就2016级三年制学生办理转专业手续的时间、程序等事项通知如下:

    1、2016年12月6日下发办理转专业通知,各系负责通知系部2016级各班级三年制学生;

    2、2016年12月15日之前,有转专业意向并符合转专业要求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系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转专业申请表(转专业申请表必须填写完整,特别是转入专业名称不能简写),由转出转入系部和学生处审核后交教务处(明正楼204)张巧虹老师;

    3、转专业申请表上交截止日期为2016年12月15日17点之前,过期不再接受转专业申请;

    4、2016年12月16日-20日教务处审核并交主管领导审批;

    5、2016年12月21日教务处向各系部反馈审批后的转专业申请表并确定拟转专业学生名单;

    6、教务处在下学期开学前办理转专业学生的学籍异动手续及教育厅转专业备案手续。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