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开展期初教学检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10/09 00:00:00浏览:

各相关处室、系部:

    为确保学院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和良好运行,及时掌握教学工作各方面情况,发现并解决教学运行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学院决定从10月12日开始,利用二周时间对教学工作进行全面、认真检查,希望各系(部)提高认识,周密安排,做好此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领导小组

组  长:郭  超

副组长:曾大恒

成  员:教务处正、副处长,督导评估办公室正、副主任,各系(部)正、副主任

牵头部门:教务处、督导评估办公室

二、检查对象与内容

(一)检查对象

有教学任务的全体专、兼职和外聘教师。

(二)检查内容

1.以教学大纲(标准)为依据,检查前7教学周理论课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学日志是否达到要求,相互间是否统一;

2.以教学计划安排为依据,检查前7教学周实践教学完成情况;

3.学生作业批阅情况;

4.教学运行秩序;

5.教学实施过程与效果。

三、检查方式与时间

(一)检查方式与方法

1.以教学大纲(标准)为依据,检查前7教学周理论课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教学日志是否达到要求,相互间是否统一;

以全面自检为主。各系(部)要根据检查标准与内容要求,对本系(部)期初教学工作进行认真检查。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和教研室主任要在10月16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听课计划交到教务处,并于10月26日前将本系(部)的检查情况及总结交到教务处;

2.检查领导小组进行随机抽查。学院检查领导小组成员分别深入课堂听课,重点检查课堂教学情况,听课次数不少于2次。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检查领导小组并反馈给相关系(部)主任;

3.检查领导小组成员须登陆“世界大学城个人空间”对教学文件与资料进行重点检查。

(二)检查时间与安排

10月12日-10月23日:各系(部)对本单位逐级进行自检并总结;

10月12日-10月23日:学院检查领导小组集中深入各系(部)及班级通过各种方式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与标准

(一)各系(部)应及时动员、认真检查、严格把关、不留死角,以对学院、对学生、对社会高度负责的态度,扎扎实实开展好本次期初教学检查工作。

(二)以2011年《湖南省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实施细则》中相关要求和学院《教学工作规范》、《教学管理制度》为依据,认真完成好期初各项教学工作。

(三)加强对新进教师和外聘教师的业务培训与管理,深入课堂听课掌握教学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四)任课教师第6-7周授课时要带全教学大纲、授课计划、教案(课件)、日志等资料供检查领导小组听课时检查。

(五)所有检查材料在10月16日前上传到“世界大学城个人空间”的对应栏目之中,外聘教师的相关材料由教学秘书统一上传到自己“世界大学城个人空间”的对应栏目之中。

(六)各系(部)主任、专业带头人及教研室主任要认真填写听课记录表、检查评分表、检查汇总表等材料。

(七)各系(部)要及时通知有教学任务教师做好教学准备,及时到达教学工作岗位。

(八)教务处与督导评估办公室相关管理人员将随机到各个教学场所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五、检查总结

(一)部门自检结束后要认真总结,并于10月26日前将期初教学检查相关材料交教务处。

(二)学院将在第7周后对本学期初教学检查进行总结和通报,对表现好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扬,对不重视、不认真的部门和个人进行通报批评并按有关制度严肃处理。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