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学院2015年“专升本”工作的通知

时间:2015/03/19 00:00:00浏览:

    根据湖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湘教通〔2015〕4号)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决定从我院2015届专科应届毕业生中选拔优秀学生进入合作的本科院校学习深造,为确保 &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的顺利开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领导及组织机构
    学院成立&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领导小组,负责&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的政策落实、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等工作,&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由教务处牵头负责,各部门协助共同做好。

    组  长:郭  超

    副组长:曾大恒

    组  员:尹孝玲  杨廷俊  谢圣权  杨吉明  黎望怀  严  品  宫  军  杨  玲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教务处),由彭元辉老师具体负责&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合作的本科院校及对应的专业

序号

专科专业名称

合作本科院校

对应本科专业名称

1

安全技术管理

湖南工学院

安全工程

2

矿山安全技术与监察

安全工程

3

煤矿开采技术

安全工程

4

测绘与地质工程技术

吉首大学

土木工程

5

工程安全评价与监理

土木工程

6

应用电子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7

电子信息工程技术

电子信息工程

8

计算机应用技术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9

信息安全技术

网络工程

10

计算机网络技术

网络工程

11

会计

会计学

12

市场营销

市场营销

13

工商行政管理

工商管理

14

商务英语

商务英语

15

酒店管理

旅游管理

 

 

 

 

 

 

 

 

 

 

 

 

 

 

 

 

 

 

 

 

 

 

 

 

 三、选拔范围及比例

    湖南工学院选拔范围为我院2015届三年制和五年制应届毕业生;吉首大学选拔范围为我院2015届三年制应届毕业生。

    推荐比例不超过选拔范围内各专业应届毕业生总数的20%。

四、推荐条件

    严格按条件、分专业在规定的选拔比例内推荐优秀毕业生,根据合作本科院校的情况,拟推荐参加&ldquo;专升本&rdquo;选拔考试的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

    1.湖南工学院&ldquo;专升本&rdquo;推荐条件

    (1)德智体全面发展;

    (2)成绩优良。如专业报名人数超过20%,则按前五个学期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推荐。(课程门数以培养方案为主,含考试、考查,补考合格科目以初始成绩为计算依据);

    (3)非英语专业(音、体、美专业除外)学生必须在进入专科阶段就读并取得有效学籍之后,至2015年3月底以前获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并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取得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A级证书或英语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的应届毕业生,可免试随同本校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学生本人须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

    2.吉首大学&ldquo;专升本&rdquo;推荐条件

    (1)在校期间政治思想表现优秀,未受到行政纪律处分;

    (2)学习成绩优良,已修课程全部合格,未因成绩原因受过学籍处理;

    (3)能正常完成高职(专科)学业,并按时达到毕业要求;

    (4)身心健康,符合有关专业体检要求;

    (5)符合以上条件学生按课程平均成绩的高低择优推荐,各专业推荐人数不超过本专业2015届毕业学生总数的20%;

    (6)专科在读期间应征入伍、退役后按期复学,完成了专科学业的学生,在部队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荣誉的且符合推荐条件(1)、(3)、(4)的,学生本人提交部队正式下发的嘉奖令或者通令等的复印件(加盖与原件相符的公章)、勋章及其他相关佐证材料,报&ldquo;吉首大学&rdquo;和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可免试随同本专业学生进入对应的本科专业学习。

    3.高职高专应届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要求&ldquo;专升本&rdquo;的,由学生本人持相关证件于3月20日前(公休日除外)到省大中专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报名,按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普通高职高专毕业生服义务兵役退役后接受普通本科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湘教通〔2010〕479号)和本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推荐程序

    1.组织学生报名

    (1)我院根据合作协议和本院的&ldquo;专升本&rdquo;通知宣传发动和组织学生报名,有关信息必须及时向所有2015届毕业生发布,不得选择性地发布信息,严格按推荐条件选拔推荐对象,不得推荐不符合选拔条件的学生参加&ldquo;专升本&rdquo;考试,一般在3月26日前完成;

    (2)通知符合&ldquo;专升本&rdquo;推荐条件的学生于3月26日至4月7日之间登录&ldquo;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rdquo;报名,推荐名单张榜公示7天,4月18日前完成;

    (3)公示无异议后,由被推荐学生填写&ldquo;专升本&rdquo;报名表,我院汇总学生报名情况,并向合作的本科院校正式提交推荐名单和相关材料,4月19日前完成。

    2.组织选拔考试

    &ldquo;专升本&rdquo;选拔考试由我院合作的本科院校统一组织实施。

    湖南工学院&ldquo;专升本&rdquo;考试时间:5月9日(星期六)。报名时公布考试科目和考试参考用书。

    吉首大学&ldquo;专升本&rdquo;考试时间:5月中旬(具体时间和安排另行通知)。3月下旬在吉首大学教务处网站公布考试课程。

    各专业考试科目均为3门,每科总分为100分,共300分,考试时间均为120分钟,所有考试均采用闭卷方式。

    3.确定录取名单

    (1)合作的本科院校按照教育厅下达的&ldquo;专升本&rdquo;招生计划和录取办法,按专业、按比例、按考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预录取名单;

    (2)预录取名单在合作双方学校张榜公布7天(同时在校园网和湖南省普通高等教育专升本信息管理平台进行公示),无异议后,正式确定选拔录取名单;

    (3)合作的本科院校于6月15前将已确定的选拔录取名单上报省教育厅高教处审核,审核通过后,向录取学生发放录取通知书。

六、报名时需提交的材料

   &ldquo;专升本&rdquo;报名表一份、一寸蓝底近照2张、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英语国A或四、六级证书复印件一份、教务处盖章的在校期间成绩单原件一份。所有材料,以系为单位汇总后于4月10日前交教务处。

七、其他事项

    1.&ldquo;专升本&rdquo;是一项要求高、涉及面广、原则性强的工作,各部门要切实加强&ldquo;专升本&rdquo;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专门人员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确保推荐工作的顺利进行;

    2.对&ldquo;专升本&rdquo;的推荐选拔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ldquo;专升本&rdquo;的推荐选拔工作实行全程监督,对徇私舞弊、违规操作者严肃查处。

    3.&ldquo;专升本&rdquo;有关信息可在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务处网站查询。涉及&ldquo;专升本&rdquo;其他方面的问题,可咨询教务处。联系人:彭元辉,咨询电话:0731-84396505。

 

    附件:

    1.湖南工学院&ldquo;专升本&rdquo;报名表

    2.吉首大学&ldquo;专升本&rdquo;报名表

      

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

201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