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2014年高职学生技能抽查标准开发进程及注意事项

时间:2014/10/13 00:00:00浏览:

一、进程安排

1.建立工作空间。各项目开发学校在5月20日前在学校机构平台上建立“2014年高职学生技能抽查标准开发”工作空间,并将完善后的工作方案等相关资料及时上传,将空间链接发送至zcs807@163.com。

2.组织团队。根据省教育厅文件组建开发团队,将团队名单及相关情况上传空间,5月23日完成。

3.前期调研。项目团队深入企业、学校调研,重点调研岗位工作任务、技能基本要求和职业素养要求等方面,5月31日前将调研报告、调研期间照片、表格等资料上传空间。

4.标准框架讨论。在调研的基础上,召开第一次研讨会,企业专家、团队成员及其他院校代表参加,讨论标准基本框架,分工编写。6月15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空间。

5.框架论证定稿。企业专家、团队成员及其他院校代表参加,论证标准基本框架,定稿,分工编写。6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空间。

6.题库框架讨论。企业专家、团队成员及其他院校代表参加,讨论题库基本框架,分工收集真实案例、素材,编制试题。7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空间。

7.题库讨论。企业专家、团队成员及其他院校代表参加,讨论案例、素材,编制的试题。8月1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空间。

8.试题检验与确定。将编制的试题在真实环境下试做,修改、完善试题,测试难易度,试题定稿。8月2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空间。

9.内部论证。邀请企业专业、其他院校代表共同参与,论证标准与题库,并根据论证意见修改、完善。8月30日前将相关资料上传至空间。

10.省统一论证。全部标准开发完成后,省教育厅将统一组织论证,9月初完成。

 

二、注意事项

1、各项目开发负责人请按以上时间完成相应任务,并将相关资料上传空间,省将组织专人按时间接点在空间检查,并公布检查结果。

2、校级开发的技能抽查标准,开发进程在遵循文件相关要求的基础上,第一批(6月)需完成的项目参照以上进程执行,第二批开发项目按照文件规定的时间节点完成。同时,参照以上要求建立工作空间,上传相关资料,并将链接地址发至指定邮箱。

3、校级开发的技能抽查标准,需按照文件(湘教通[2014 ] 55号)中有关校级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由在校生人数最多的学校主持,并由主持学校主动联系相关专业点所在学校联合开发。如有不愿联合开发的情况,主持学校应以书面形式及时报告职成所。

4、需修订的技能抽查标准,全部修订工作在2014年11月10日前完成,广泛征集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修订的相关标准与题库在工作空间发布,标准修订时,请按照新的模板执行。

联系人:李移伦,联系电话:0731-844029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