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已建立试卷库的课程,原则上应从试题库中任意抽取两套试卷,如无法使用 试卷库的课程,相关任课教师应抓紧时间调整试题或重新命题,试卷要符合标准,调整好的试卷电子版及纸质档交教务处考试中心,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试卷命题及试卷审核的,按教学管理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因此使考试工作无法正常进行的,将对相关人员按照《湖南安全技术职业学院教师工作手册》追究责任。
二、考核方式
1、考试可根据课程性质、特点、年级及班级大小确定采用闭卷笔试、开卷笔试、口试(包括答辩)、大型作业(设计)或实践操作等考试方法;亦可综合采用以上几种方法或试行其它以能力考核为主的方式进行。平时成绩考核可通过考勤、学习态度、课堂提问、书面作业、阶段测验、技能操作、实验报告等进行。
2、考核原则上应达到以下量化指标:试卷题型,文科类不少于4种,理工类不少于3种;考核内容,基础知识和基本能力约占60%,应用能力、综合能力和创新能力等约占40%;知识覆盖面不低于章节80%;考核的难、中、易比例大致为2:5:3。
三、命题原则
1、命题实行A、B卷制,命题的同时要做出标准答案,制定出评分标准。A、B二套试题重复率不超过15%,且难易度要相当。
2、命题应根据课程教学大纲(标准)的要求,全面考核学生理解和掌握本课程的基本知识、基本技能和基本素质的程度。考核方法要符合课程的特点和岗位需求,试题覆盖面要宽,份量适中,难易搭配合理,能鉴别出学生的真实水平和差异程度。
四、时间安排
命题完成后,教师需将所命试题送教研室审查,由教研室主任、系主任审查签字后,由系部秘书统一将试卷及答案纸质和电子版一起交教务处考试中心。
五、成绩评定
1、课程考核一般按百分制评定成绩,实践性教学环节考核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级制登记。
2、教师于考试后三日内将学生成绩单、考试课程的试卷、试卷分析表交系部审核签字后交教务处,否则按一般教学事故论处。
3、考试课程评分:以期末考试成绩为主,占60%~70%;平时成绩占30%~40%。平时成绩包括课内实验(实训)成绩、作业与测验成绩、课堂提问与考勤三部分,以各占三分之一比例综合评定;没有课内实验(实训)环节的,则以其余两部分各占二分之一比例综合评定;
4、考查课程评分:以阶段考试成绩占50~60%,其它成绩占40~50%。若有课内实验(实训)环节,则以实验实训成绩、作业或小测验成绩各占二分之一综合评定。
5、实验、实习(实训)、论文(设计)等实践课程均由各系组织实施,其成绩评定由实践指导教师按实践教学大纲(标准)考核办法评定成绩;毕业论文(设计)的成绩,由指导教师和毕业论文答辩小组评定成绩。
6、体育课成绩根据学生的考勤、课内教学和课外锻炼活动的情况综合评定。体育课一般不得免修,个别学生确因特殊情况不能上体育课,可凭医院证明提出申请由系主任签署意见,经教务处审核批准
7、因特殊原因无法按上述比例评定成绩的,其成绩评定办法须报系(部)审批。
六、命题保密
凡考前接触过试题的人员均有责任保守机密,严禁以任何方式泄露和暗示试题内容;试卷必须由系部秘书送到须送达的地方,不能代转。任课老师不能划定考试范围,对违反保密规定人员,一经查实,按严重教学事故处理。
七、试卷及答案采用统一模板,试卷模板及学生成绩登分册请到学院网站教务处信息栏中下载。